狂三百

誓死捍卫我十三小时的睡眠

梅雨

如果不是因为确切痛感的存在,奥斯卡认为自己应该已经死了。

死在2015。

死于什么都好,可能是溺水、缺氧、失血过多,也可能是战争、疫病、宇宙爆炸。

显而易见的是,以上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他腐朽老迈的身体仍在运作着。

而这一切只因为一场连绵不断的梅雨。

在江淮的六月。



“丹尼尔,你永远无法想象那天我到底看见了什么。”

很多年后,奥斯卡在给他好友的信中写道:

“从那以后,我的身体里便永远下着一场梅雨。 ”


2015年。

奥斯卡从巴西转学到江淮地区的一所小镇中学。

那年他十七,生长于热带气候的身体蓦然进入江淮的梅雨季,被连绵好几个礼拜的阴雨沤得连骨头都泛着令人烦郁的湿气。


在结束了一整天被迫用蹩脚中文自我介绍的新生活动后,奥斯卡踢着足球闯进了青石板路的小巷,恨不得脚下生风立马奔回家。

作为一个刚到这座以迷巷著称的小城就贸然抄近路的人显然没什么好结果。

在他努力分析了十分钟这个巷口和上上个路过的巷口有什么不同之处无果后决定放弃,一脚踏上墙边摞着的旧瓦准备翻墙逃生。

然而饱吸了雨水在砖缝间疯长的青苔过于湿滑,除了把衣服弄得很脏之外他没任何收获。


“在我以为我要被困死在这里时事情出现了转机,”奥斯卡顿了顿笔,他然而在考虑这句话是否过重丹尼尔会不会相信,他的中文一如多年前蹩脚,除此之外他再想不出更好的句子了,

“丹尼尔,我被永远困在了这场雨里。”


“奥斯卡 。”

他转过头,先是看见绵绵的雨,然后是一把蓝格纹的伞,再然后是一张过分美丽的脸,黑眸白肤红唇,他匮乏的词汇量完全无法勾勒出那种东方特有的、介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鬼魅。

发了会怔奥斯卡才认出这是坐他邻桌的那个人,至于名字他不大想得起来了,中文里字音相近的字太多他只能勉强记起“tao”这个读音和这个人自我介绍时联想到的水果:

桃。


“桃,我迷路了。”

桃领他走出一场雨,又在他心里蓄了朵云。

因此他徒增妄想。

奥斯卡只是想早睡,然后早起半小时去搭那趟多绕两条街的公共汽车,投币,伺机于前门,在桃上来时故作惊讶地打招呼,说早上好。也许会口不择言地冒出别的语言,不过没关系,逗他开心也算好事之一。


他明知自己演技拙劣还是会一脸严肃地跟在桃后面,张开双手拟作保护的姿态,其实只要桃回头对他笑笑,他就会忍不住柔软成凹凼里的一摊水,双手不经意下落,圈成一个环,然后若无其事地搭上桃握住的那根竖杆,借着颠簸去蹭他发顶的水珠。


除了这一点小小的诡计他再无计策了。

只能眼巴巴看着,看着桃每天在他眼前飘来晃去,用软糯的方言同前桌讲话,然后笑得趴倒在桌上,衣服勒出好看的脊背。

奥斯卡就这么一直瞪着眼看桃,期间还学了好几个成语:目不转睛,望眼欲穿,可怜巴巴。

然后桃伸手勾了勾他的下巴,“奥斯卡,你好像小狗哦。”

奥斯卡很想问问桃,你的小狗快要溺死了,你要不要抱抱他。


“丹尼尔,那一刻我的勇气到达了顶峰。”

奥斯卡用一束捏得半蔫的雏菊作开场白,告诉桃自己体内那场雨的由来,告诉桃,他是如何患上一种只痒不痛的风湿。

告诉桃,那天雨势不大,迷蒙,一呼吸就被水珠堵住鼻腔,所以那把蓝格子伞就出现得刚好,让他避免了一场因为受凉引发的高烧,如果他因此死去,就再也不能做桃的小猫、小狗、小熊了。



他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收下花,却退后一步,眼神垂到脚底水泥灰的地面,复又升到奥斯卡胸前,晃到别处,不再往上。

声音被雨击得发颤又稀碎,

“再等等好吗?奥斯卡,再等等。”

桃的表达方式太过委婉,奥斯卡空着手立在原地一时没咂摸出这是否能算作拒绝,或者说是一种变相的欲迎还拒,于是就真听话地乖乖等,撑着伞看桃走上一辆人满为患的公交车。

车开远两站路才想起追,刚追过个拐角就不见了踪影。

奥斯卡把衣领揪过头顶,踢着被水花溅湿的裤腿往回走。

放在原地的伞被人踩坏了一块,蓝格子伞面被泥水浸成灰黄 

还能撑开只是塌下去一个角。

奥斯卡看着塌下去的那个角发呆。

雨水流经凹凼滴进运动鞋的网面,也无知觉了。



这天早晨雨没再下了。

兴许是到了梅雨季后的伏旱天,今天格外闷热。


桃脱掉了校服外套,把衬衣袖子挽到手肘,趁着体育课的时间趴在桌子上补眠。

在一旁佯装认真写作业的奥斯卡留意到他的呼吸逐渐平缓才大着胆子偏过头去打量他稍放过来的一只手:薄薄一层皮肉裹着骨头,手腕的骨头很突出,手背上有淡青色河流。


他心里那点被摁熄的妄想此时又滋长起来。

谋划着要不要假装困得睁不开眼,然后重心不稳地顺势枕上桃的手背,循着河水溯流而上,越过皮肉去探寻源头,等鼻尖蹭过颈窝再把震颤如鼓的心跳收一收,去吻他的耳朵,借着耳廓绯红的由头问问桃:“你是不是也喜欢我。”


然而还没等他付诸行动下课铃就响了,他只好把目光从桃的耳廓、颈窝一寸寸往回挪,挪到桃的肉红色指尖,想着吻吻指尖也好,本着心动不如行动的原则,一晃椅子把脑袋往桌子上磕。

下一秒桃的手指就从奥斯卡的视线中迅速撤离,接住了一张前桌递来的粉色纸片。

前桌的女生头发很长,一侧身头发就顺着纸片垂到了桃的手背。

穿堂过的风吹得她的头发一直晃,笑声也跟着晃。

奥斯卡把撞疼的额头抵在桌面,暗自懊恼疼痛神经太发达该被列入十大顽疾劣症,只是不小心撞到了额头,却连带眼睛、鼻子,连心脏也疼。



停了半晌的雨此时又下起来。

奥斯卡只带了那把被踩坏的蓝格子伞,沾上的泥水顺着伞柄往下淌,不如不撑。

想着反正回家也得洗澡,索性只身闯进雨里。

奥斯卡迈出的一只脚就被拉住了手腕。

桃的声音像丛生的藤蔓,从耳后蔓过来,绊停了脚步,

“梅雨还没停呢。”


"丹尼尔,我懊悔过很多次。

假使当时雨势小一些,我闯进去时可能会更加决绝。这样他就不会拉住我的手,假如我们就此错过,即便我们没有善始,也总归会有个善终。”


桃拉着奥斯卡往他家走,他本意只是想先让他避避雨免得感冒,然而奥斯卡好像完全误解了,在看见他家门的那一刻脸“嘭”地一下变得通红,凑在他耳边扭扭捏捏地说,“要不下次再来吧,我还没准备聘礼。”

桃不理解他才来中国几天,这些奇奇怪怪的词都是从哪学来的,抬手往他额头来了一下,呲着牙警告他别乱说话。


桃的家离学校不远,巷口往里数第二家,很小的两室一厅,不大照得到阳光。

桃的妈妈很年轻,仅凭外表来看甚至可以喊姐姐,她穿了一件蓝得很亮眼的连衣裙,笑的时候总蹙着眉。

胡蝶见桃带着奥斯卡进门,连忙起身给他们找椅子,还从桌上锈掉的糖盒里抓出一大把姜糖块放进奥斯卡的手心。

为了缓解局促奥斯卡只好定定地盯着她的手看,看着棕黄色姜糖从她和桃一样细长的肉红色指间跌落,她的手指甲剪得很短很短,甚至露出一小截软肉。

奥斯卡冲她道谢,她笑着摆摆手,转身进了房间。


桃嚼着姜糖块领他到墙边看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很年轻的胡蝶和一个个子很高的女人,她们背后是数以千计的蝴蝶,赤赭青黄白。

胡蝶穿着一条颜色很多的碎花裙子,依偎在那个高个子女人身侧,也像一只停驻在她手臂上的蝴蝶。

奇怪的是对比起胡蝶,桃的眉眼更像那个高个子女人。笑的时候眼睛弯起来,唇珠被抿得很薄。

他说她妈妈之所以叫胡蝶,是因为喜欢蓝色蝴蝶,可他只见过白的黄的灰的,却从没见过蓝蝴蝶。

奥斯卡说带他去巴西,他曾生活过的城市以一种极美的蓝色蝴蝶闻名于世。

桃的嘴角扬上去又弯下来,摇摇头说大洋彼端太远了到不了的。

奥斯卡想握住他的手,却又因为掌心残留的姜糖碎末有些发黏而换作伸出小指去勾他的小指。

“到得了。”



今年正好赶上了校庆。

奥斯卡凭着身高优势在班上排的话剧里拿到了男主的角色。

他央着桃放学陪他对戏,被拒了就耷拉眼睛,扯着桃的一只手晃啊晃,晃得桃的心乱成一团糨糊,明明是很简单的卷子却怎么也写不下去,所以只好答应。

奥斯卡冲他行了个礼,煞有介事地吻了吻他的手背,桃低下头往衣服领子里头躲,这回连脑子也变成糨糊了。


“丹尼尔,我可以给你形容穿着校服的桃,穿着白色衬衫的桃。向你描述他有点生气时,舌头会顶住腮,从左边滑到右边。总是睡不安稳,一点动静就会立马坐起来,呆立两秒后,又放软身子重新趴下去,抬起手背去蹭红眼角,很像受惊后又轻易放松警惕的年幼动物。

这一切我都可以告诉你,唯独我说不出来的是穿裙子的桃,而这也是我如今活不起来又死不掉的原因之一。”


即便奥斯卡仔细对比过尺码,却仍估高了桃的身量,裙子买大很多,领口边堪堪挂在肩沿,平直的锁骨露出领口,像待停的花枝。


“我想送他一只蝴蝶。”

奥斯卡又想起那天小巷里的蓝格子伞,雨滴砸进积水的凹凼生出小小泡泡。

伞下是这张雌雄难辨的脸,湮在氤氲的水雾中,像连绵梅雨经久炼化出的精怪。

易碎,透明,呼吸很轻很轻,凭一双笑意盈盈的眼,诱惑过路的少年。

不是精怪。

当奥斯卡的嘴唇触到一片暖润,随即被推得跌进桌底时,得出这个结论。


“丹尼尔,那甚至算不上一个吻。”

只是鼻尖厮磨,呼吸纠缠,上嘴唇蹭过唇缝,温度还没来得及交换,桃就惊得逃开,脸颊绯红。


奥斯卡从横七竖八的板凳堆里直起身发现桃还没走。

他把领口扯到下巴下边,用手攥紧,可能因为气得咬牙的缘故,腮帮鼓起来一点,眼神倒是凶狠,却因为脸上那块柔软的弧度显得毫无攻击性。

奥斯卡知道很可能下一秒他就要骂自己得寸进尺了。

不如索性厚着脸皮问问,奥斯卡不可以得寸进尺,小熊可不可以?

实在不同意,得寸进寸也行。



“如果不是因为那条裙子仍被我藏在角落,甚至我嗅嗅它还能闻见那天沾染上的气味,我几乎要怀疑这只是一个梦,是我淋雨后发高烧时的一场癔症,我那一下午就心悸的毛病是这场高烧落下的病根。”

奥斯卡决定去纹只蓝蝴蝶作为给桃的礼物,倒也不是为了纪念什么,只是因为桃老是追着他问蓝蝴蝶是什么样子,他形容不出来,画技又太烂,索性纹一个做答案。


他的蓝蝴蝶还没纹到一半就听见其他客人议论今天有人跳江的事情。客人议论的声音很大,他听得很清楚,一字不落,连怀疑的余地都没留。

“是巷里住的那个胡蝶,说是等了好久的人结了婚,一下子想不开要跳江,可怜他那儿子,给一起拉了进去。”

奥斯卡带着只有一半的蝴蝶纹身冲出了店,到江边时人群已经快散干净。

此时是丰水期,奥斯卡下到浅滩水就没到了膝盖,他想再往前走走,说不定再到深一点的地方,桃就会“噗”地一下从水里钻出来。他不是梅雨化的精怪吗?水应该是淹不死的。

不是精怪。

他不是精怪,即使他漂亮、笑的时候弯起眼睛很像狐狸、在朦胧得如同秘境的雨雾里如神降临般恰到好处地递来一把伞,但吻起来还是柔软温热的,连耳廓都会变红。


“丹尼尔,他就像水洼里的一颗最美的泡泡。

我只无意投去一瞥,就下意识屏住呼吸。

我盼这雨下的再慢一些,在下一滴雨落下来之前,我至少得用手指描摹出它的确切形状,可那时梅雨正盛,即使我再怎么诚恳地祈求,下一秒我也只触到飞溅的水珠。

我想过从他下坠的地方下坠,兴许这样就能离他近一点,说不定就落在他身边。

这概率太小,如果我不能牵着他的手死去这就不算是一场严格意义上的殉情。

我们之间只有一个很浅的吻,下辈子没办法一眼就认出彼此,那时候说不定我俩都忘得一干二净。

所以我得等,等他的下辈子,等他被那一个吻的缘分带到我面前,然后我一眼把他从人群里认出来,这回用一束还带着晨露的雏菊做开场白,告诉他我体内那场经久不停的梅雨,手臂上只有一半的蝴蝶纹身,告诉他蓝蝴蝶很美很美,巴西也很美很美,这次我可以带他到了。”



16岁。奥斯卡回家把那条桃穿过的裙子收进盒子。

17岁。奥斯卡回了趟巴西,带回来一个蓝蝴蝶的标本,是大蓝闪蝶。他把标本放进了盒子。

18岁。成年礼办在中国。送走所有亲戚朋友后他拿着礼金去买了枚戒指。戒指嵌满蓝宝石和碎钻,很好看,他觉得桃一定会喜欢,只是他不知道桃的解围所以按自己的尺码买了,应该大了。“当年你让我吻吻手指不就不会买大了吗?”

28岁。他在街角见到了那个和桃很像的女人,她冲同她打招呼的人笑,眼睛弯弯的很像桃。桃老了也会是这样吗?

38岁。他已经有一百个蓝色蝴蝶的标本了。



“丹尼尔,他是我命里注定的一个劫。”

替我取中文名的算命先生预言,在我16岁那年会有一场与水有关的劫难。

为此我惊疑好多年,所以当我被迫来到这座临江又雨水极多的城市时,我无数次想逃离。没有人知道我多害怕那场劫难,毕竟对比未知已知却无可避免的灾难更令人兵荒马乱。

然而在我的16岁没有洪涝、暴雨,没有失足掉入哪条奔腾汹涌的河流,我的妈妈庆幸于我躲过了这一劫,除我之外无人知晓,它早化作一场雨。

浅薄的雨幕里,我淹不死也浇不坏,只会一点点沤烂,直至化作一抔泥土。

“丹尼尔,这场雨永远也停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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